第一次認識à la sha是在幾年前,因為一通電話。

  「喂!你知道有個牌子叫做a....什麼的嗎?標誌是一隻長得很奇怪的外星人!」
  「不知道!那是什麼鬼?」
  「你很遜耶!這牌子竟然沒看過也不知道?! OOXX......等你下次滾回家,我帶你去見識一下! 」
 
   我向來就不是一個輕易服輸的人,尤其是,不要輕易向我挑戰關於百貨公司的品牌!

   要不是這品牌那時候還沒有引進南部,我怎麼可能會有不認識的道理。大家都清楚大學生什麼沒有就是時間最多,大多同學呆在宿舍打電動上逼的時間,我全都耗在四處征服百貨公司。那時候,哪個品牌推出哪幾款魅力商品、哪些品牌現在是幾折、哪個牌子位於哪間百貨的幾樓....我比誰都還清楚,而那通電話是黃三鴨向我下的一記戰帖,好!我接招。

   後來某次回家,黃三鴨帶我去見識那個她口中什麼很奇怪外星人品牌,第一次踏進它的櫃位我就深深愛上這牌子了!完完全全的我的風格,它有拼貼的花繪圖騰、有無厘頭的幽默剪裁、有大膽用色的創意感,我徹底的被這牌子征服,於是,那次相遇開啟了我與à la sha之間的緣分。

   可是問題來了,「為什麼它們家的衣服看起來這麼小?」我拿著一件不知道設計給哪個難民穿的超小s尺寸上衣質問黃三鴨,「搞不好穿起來不會這麼小呀!你也知道有些衣服看起來小穿起來卻不小。」於是,她拿著一件看起來在我眼裡還是很小的m號走進更衣室,而我,在外面戰戰兢兢得等待著。
      這是我和她一慣的逛街招式,為了避免穿不下或是將衣服撐大的尷尬,每次我看中的衣服如果比較小件總會請黃三鴨先進去試穿看看,我再目測自己是否可以穿得下來決定要不要進去試穿。

      接著,她從更衣室尷尬的走出來,看見她的模樣我覺得自己被宣判了死刑,因為
連穿遍各品牌s尺寸上衣少有敵手的黃三鴨都只能勉強塞進它們家的m號,小姐安慰得說
「這件剪裁比較特別,肩線特別窄!」「那它有出L號嗎?因為這件穿起來有點緊。」「不好意思,我們家只有s、m兩個尺寸,還是你要試看看別件,有些款式會比較大件。」
      黃三鴨的肩線大概比我小至少兩寸以上,她穿起來都那個樣子,那我能買什麼呢?正在難過的我看見黃三鴨又拿了別件上衣走進更衣室。
     
      非常好!除了設計師歧視胖子外,最親的妹妹也決定背叛我,說好聽是要帶我見識一下,根本是自己想要買東西。
       
   沒關係,我會自力救濟的,山不轉路轉,既然上衣沒有我的緣份,開始往下半身看去,詭異的是上半身奇小無比的這品牌卻設計了大尺寸的下半身,可是有我的尺寸並不代表穿起來會好看,因為它的剪裁和我的身材實在不合,s號臀部太緊m號腰又太鬆,所以,我和à la sha第一次交手,徹頭徹尾的挫敗。
      而黃三鴨卻開開心心的買了幾件,還帶著炫燿的眼神問我「你都沒有喜歡的嗎?」「你沒有長眼睛嗎?」明知故問,你這死孩子看我回家會不會揍你。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接下來的日子有很多時候,不管是bbs、msn、e-mail還是電話,我和黃三鴨時常都在討論à la sha最近又出了什麼好看款式,但是,我始終沒有勇氣試穿它們家的衣服,即使偶爾見到某幾個款式看起來似乎"比較"大件,但是鑽牛角尖的我就是不肯再踏進它的更衣室一步。

      直到某年冬天,遇見了一條多色拼貼的à la sha圍巾,這次,十分確信自己絕對可以將它帶回家,那是第一樣屬於我的à la sha!

      畢業後回到北部開始工作,某次和同事下班後去逛街,她問我「你都買哪個牌子的衣服呀?」「不一定耶,不過目前最喜歡又買得起的牌子就是à la sha!」「看得出來,那牌子很像你會喜歡的風格!」
 
      我記得在那之前辦公室其他同事很少會穿這牌子的衣服,不曉得她們是受到我影響還是故意要氣我,時常會接到這樣的電話「ㄟ...我剛買了一件怎樣怎樣的à la sha。你不要跟我買一樣的唷!」「你知道à la sha有出一件....的外套嗎?你覺得我要不要買呀?小姐說剩最後一件了。」「à la sha又出新衣服了,你要不要出來逛一下?
      諸如此類....即使上班後不能像學生時期一樣常常逛街,加上這工作的性質讓我放假對於逛街實在提不起了興趣,但是我總有許多特派員會替我注意à la sha又出了哪些新款式。
   
   工作可不像當學生,自己高興放假就放假想休息就休息,而且老實說,公司的餐廳東西真是夠難吃的,所以開始上班後我瘦了一些,因此又有了勇氣去挑戰à la sha,還記得那時候很喜歡去逛à la sha,然後告訴黃三鴨我今天看中了哪幾件、又有哪幾件我可以穿下去了,à la sha不再只是à la sha,而是一個自我挑戰的目標,彷彿穿下它是一件多驕傲的事情。
   
      去年,媽媽去紐西蘭替表姐做月子待了一個月,每次上晚班十點下班回家後,沒有媽媽問我要不要吃這吃那,沒有愛心蛋糕、沒有愛心食補....,加上那段時間工作非常忙錄,常常到了吃飯時間卻因為手邊工作做不完而跳過,等事情忙完了也沒了胃口,一個月下來,我又瘦了,那大概是這輩子記憶所及最瘦的一段時光,167cm/50kg 或許對很多瘦子界的朋友來說不算啥也沒什麼了不起,可是對我來說卻是不曾有過的歡樂時光,離我以為再也無緣相見的四開頭體重只差一步
   
      某天放假日,我又晃去了à la sha試穿一件外套,不試穿還好一試穿就被嚇到,因為小姐建議我穿s號的就好,最後我不僅買下了它還狂叩每個知道我喜歡à la sha的朋友宣告這件喜訊,我可不止是能穿它們家的衣服,而且還是穿s號勒

      又過了幾天,黃三鴨打電話告訴我一件事情,她說「你知道嗎?我昨天試穿一件s號的褲子,它掉下來了!」 「是唷!為什麼會掉下來勒?」「就是因為這世界有你們這種胖子的存在,所以衣服越做越大件!現在我沒有辦法穿它們家的褲子,你倒是說說看是誰的錯!」「......」  

      原來,不是我變瘦了,而是這世界被大尺寸征服!真不知道該開心還是該難過。

      令人更難堪的是,它的幾款魅力商品開始推出L尺寸,我想這下子不論我今後是胖是瘦,都可以開心的在這品牌找到合適的尺寸。

      今年過年期間,我又和黃三鴨天天在外面閒晃,晃著晃著又到了à la sha,這次與它相遇,卻沒有以往的怦然心動,因為它的材質變粗了、價格提高了,一個品牌的價值建立在它對於自我有所堅持,但,這次我看不見它的堅持也沒有看見它的進步,只看到它對於這世界的妥協,又或許是我已經征服了它,對我而言已經失去了最原始的那份吸引力。

      今天,僅以這篇文章來紀念我和à la sha之間的緣份。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冬瓜有顆愛吃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