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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(cell)與地獄(hell)一詞押韻,其來有自.....」

認識史蒂芬金應該是在大一的時候,知道「手機這本書卻是透過它的導讀。

七年前,因為你所以認識了史蒂芬金這個走紅三十年卻突然封筆的作家,大一那年的聖誕節,我和後來分手的D跟他前女友,在你家看了綠色奇蹟這部改編成電影的DVD,那是第一次和你一起過的耶誕節;記得大二的英文期末報告,你做了幾張投影片上台解釋他為何是自己很喜歡的作家(雖然你最近好像更喜歡卜洛克)。

時間拉回兩年多前,椰林的留學版曾看過一個簽名檔,一個自大學時期開始迷上史蒂芬金的頭號書迷,在閒暇之於創立了史蒂芬金第一個繁體中文網站,ㄧ直記得要將這件事記在腦裡,記得在電話裡要跟遠在八十公里外的你一起分享。

因為你,所以這幾年陸續看過幾部史蒂芬金小說翻拍而成的電影,也是因為你,所以我開始注意這個作家,但說實話,除了綠色奇蹟之外,其他部電影真的都頗難看:) 或許是他筆下的故事背景、架構與情結不適合用畫面來呈現,文字的想像空間遠大過於直接的景幕,當拍成電影時幻想破滅,導演功力又不足以呈現文字所帶來的張力,最終就變成了活人與死人胡亂追殺的B級電影。

這些回憶隨著某次在博客來購物時看見導讀的當下,一擁而上,毫不猶豫的下單買了它,卻一直沒能告訴你這背後的意義,以及當時好多好多埋在心裡的感觸,或許在看這本書的當下,我看的是這七年來的回憶、七年來的點點滴滴。

扯了很遠,回到這本書的感想,恩...沒有想像中的滿意,它的確擁有很精采很震撼的開頭,為什麼女強人要揪住富豪雪糕男,為什麼短髮金要咬女強人的脖子,為什麼短髮褐會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誰?很多未知數很多疑問在心中拉扯發酵,有種被驚嚇想更進ㄧ步挖掘的好奇感蔓延擴散開,但越往後面發展越無力,沒有更好更新鮮的動力吸引讀者繼續看下去,看完後只對一開始的開端有強烈的印象,後面的劇情發展我想過一段時間應該會忘得一乾二淨吧,確實有些可惜。話說如此,但史蒂芬金將故事的主題設定在手機-現代人已經不能缺少的必備品,的確功力不凡,很多對話也寫的很精采,難怪是本評價兩極的小說。

看完之後的那兩天,拿起手機時確實會有種詭異的奇妙感,但現在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,哈~ 下一本是搶救凱倫 一個購物狂從負債到清償之旅!


附註:
今天福利社的哈根達士打八折,二話不說的抓了一品脫的巧克力冰淇淋跟oreo口味雪糕去買單,
這種略帶寒意的冬天裡,一夥人躲在神秘會議室裡吃冰,好幸福呀~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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